如今,网上购票、手机支付等快捷服务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然而便捷的背后却藏有消费陷阱。最近有大量消费者爆料,在一些第三方平台购买火车票时,老是遇到火车票捆绑销售并且默认勾选的情况。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记者在一些常用的第三方购票平台上进行了体验。 记者打开微信小程序里的同程艺龙火车票购票页面,选择了一张京津城际二等座高铁票,票价显示是54.5元。但在记者提交订单的时候,价格却自动变成77.5元,那多出的20元是怎么回事?绝大多数用户可能不知道,自己在购票同时还购买了一份优选服务,只有在点击优选服务后,才能看到多出来的20元高速出票,而且这个高速出票隐藏很深,不仔细找很难找到,记者手动操作取消了多收的20多块钱,却发现商家捆绑销售的套路并没有结束,就在记者准备支付的时候,页面显示订单总额为66.5元,并且以红色小字注明已优惠2元。原来,系统又默认勾选了火车票折扣券*4的所谓优质用户的特惠服务,这样一来费用就比54.5元的实际票价多出了12元。一旦消费者在进入到支付阶段发现多收了费用,想要手动操作取消附加服务时,系统会显示行程重复,又自动跳转到了原订单。这些无意中多购买的产品和服务能否取消呢?为此,记者电话咨询了同程艺龙客服。
同程艺龙客服:“可以的,我们这边是可以帮您退的,您出示下您订票的手机号码,我帮您查一下。” 一段时间以来,通过消费投诉和行业整顿,一些旅游app的ag娱乐平台官方网站的售后服务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但因为数额不大,又担心投诉麻烦而对多收费选择容忍放弃的,也是不少消费者的普遍心态。
消费者:“我觉得如果是仅只是几十块钱的话,可能我们也就不会太处理了,除非变化特别大的话。” 那么,别的第三方购票平台是否也存在捆绑销售的现象呢?记者在驴妈妈app上订了一张上海虹桥到北京南站二等座的高铁车票,该车票的票面价格为553元。而当记者点击提交订单时,订单总额却显示为623元,在此过程中,记者并未勾选任何附加项目。点击明细后记者发现,这里面有一份50块钱的“vip光速出票套餐”,包含尊享快速退改签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以及所谓赠送的10元火车票抢票优惠券、25元接送机优惠券。多出来的这些“套餐”都是系统默认勾选的,如果消费者稍不留意不主动取消,额外费用就会连同车票钱一并支付。
随后,记者又在途牛app上选择了同一天由上海虹桥到北京南站二等座的高铁车票,发现也存在猫腻,553元票价后以小号字体加上了30元的接送站优惠券。 通过一系列实验,记者发现同程艺龙、驴妈妈、途牛等在线旅游app上,都普遍存在火车票捆绑消费和默认勾选的现象。在最终支付订单时,都会平白多出快速出票、保险服务、酒店优惠券和租车券等费用。对于这些费用,平台都没有进行明显的消费提示。 对于第三方购票平台普遍存在的“默认搭售”情况,消费者又是如何处理的呢?记者随机街采了部分北京市民。
消费者:“一个是保险,还有一个退票,还有一个是好像订票的那个可以加急的吧。你要是保险的话可能还有情可原嘛,你要那个就加速订票的话,我感觉挺亏的,你本来这票有多少就是有多少是不是?” 消费者:“从那些软件上订的时候遇到过,但平时都会看一眼,可以勾选嘛。一般都取消掉,但不注意的时候可能不小心就付掉了。” 一些购票平台的有偿服务选项隐藏很深,消费者很容易就被“套路”,不明不白花了冤枉钱。 消费者:“它应该有个提示吧,有些人可能说他不需要的话,就直接就点了,没有提示的话就莫名其妙的,有时候翻半天有可能找不着在哪。” 消费者:“我们年轻人对于这个多出几十块钱,我们可以及时发现,而且取消,但是对于很多中老年人来说,他们可能发现不了,然后就被坑了这几十块钱。” 消费者:“如果说真的是没有勾选掉,我们就买到了,那可能我就会打客服,要跟他去理论一些,让他给一个说法,或者是把我们不需要的那部分给我退回来。” 【专家观点】默认搭售侵犯消费者权益 对此,法律专家明确表示,商家默认搭售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明年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多部法律,都对商家的搭售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也意味着,消费者有权选择接受或者拒绝购买任何商品,并且在下单时就应该明确知道自己要买的产品或者服务,而不是不明不白被商家误导。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消法第26条对于格式条款是有专门的规定,明确告知显著方式来告知消费者相关的一些比如商品服务的价款,还有一些和消费者利益相关的重大信息。而且里边还作出一个规定,就是说你使用格式条款的时候,不能同时利用技术手段隐藏来强制交易。”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刚刚通过的马上就要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对这种搭售的禁止有明确性的规定,搭售并不是说百分之百不可以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充分告知消费者有搭售行为的存在,然后在尊重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基础之上,让消费者有一个自由选择的空间。” 事实上,提供增值服务收取一定费用本无可厚非,只要消费者同意的话,搭售有时是更为便捷的购买方式。但专家表示,如果商家采用障眼法蒙混过关,设置消费默认同意选项,让消费者不知不觉间花了冤枉钱,就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这实际上是一种极为短视的营销行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在线旅游平台的捆绑搭售套路,不少消费者早已有了提防之心。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第三方平台购票的话,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多番查看,不要轻易点击付款。如果一旦购买了不必要的服务和产品,可以通过截图保留好相应的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维权组织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为了保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早在2015年就在其官方网站上作出公告,提醒旅客直接登陆12306网站或12306手机客户端购票,不要通过第三方代购网站和手机客户端购票,避免因代购方冒用他人信息导致无法在网上办理退票、改签,影响出行;提醒旅客不要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网站和手机客户端,以免个人信息泄露带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