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成直播引流工具 江苏省消保委发声:商业营销要有边界 杭州网消费-ag娱乐平台官方网站

ag娱乐平台官方网站
消费资讯
消费资讯
消费者成直播引流工具 江苏省消保委发声:商业营销要有边界
 
2024-04-09 08:52:37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 吃饭被直播、健身被直播、剪发被直播……消费者多在不知情或者未被征询意见的情况下被动充当商家直播或者拍摄短视频的引流工具。4月3日,江苏省消保委针对该类现象发声,指出部分商家、主播的行为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肖像权,还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更多风险。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商家想通过实体消费场景展示吸客引流无可厚非,但是把不知情的消费者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且作为营销噱头绝非首选,并非人人都应该接受摄像头的“注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部分商家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就直播诸如健身、就餐等消费者个人形象突出的消费场景或者擅自制作成短视频上传至平台进行商业宣传,实则是将消费者异化为引流工具或免费广告,模糊了商家经营自主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边界,在涉嫌侵犯消费者肖像权的同时,还可能泄露消费者的行踪隐私、面部信息,带来不确定的风险,特别是在生物识别技术广泛应用的当下,面部特征、指纹信息、行动轨迹等个人画像特征极易被抓取,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将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对此,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商家需正确处理商业营销中自身利益需求和消费者权利诉求的关系,创新营销方式或开展宣传引流需遵循合法、合理原则,守好营销的边界感,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在直播引流或者上传短视频之前要充分告知消费者拍摄的内容、目的、使用范围等并征得消费者同意。

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勇于向侵害个人肖像形象、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说不,毕竟法律已经为权益保护筑起牢固的“防护墙”和“保护盾”,消费者不必因个人势单力薄而怯于表达真实想法,也不要因事小隐蔽而忽视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一旦发现权益受损,要及时与商家协商删除相关直播或视频,协商不成,还可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积极主张合法权益。

相关平台也要加强对涉及消费者就餐、健身等消费者个人形象突出的消费场景的短视频或直播内容的审核力度,细化完善平台内部管理规定,对于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要及时断开直播流或者下架相关视频,必要时,也可采用限制推送、封号等形式予以惩戒。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薛晶晶    编辑:陈俊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
 
more>>  
·上海市消保委联合行业制定《休闲跑鞋》团...
·陕西榆林:稳步推进消保机制建设
·天津:严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浙江温州制发《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经营主体...
·广东: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
·福建漳州:提醒告诫行业协会商会规范价格...
·湖北出台明厨亮灶建设技术指南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 上海...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发...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广西梧州:强化...
·报道追踪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联合...
·“以旧换新”撬动汽车消费 置换补贴让消...
·给“免费领养”宠物的套路勒紧“法律缰绳...
·广东:研究部署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
·江苏省消保委测评25款智能晾衣架 盼盼...
·苏皖11地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安...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 四川...
·临安又将多一个放松游玩的好去处 青山殿...
·又到一年春茶季 余杭守护“径山茶”金名...
·杭州市体育健身消费领域维权联络站上线一...
·商家承诺“60个工作日内退费到账” 5...
·清明假期同城游、跨城游双火爆 打车需求...
·一季度浙江商品交易市场平稳有序
·
·
·
·
·
·
·
网站地图